2014年8月10日 星期日

行在光明中



「我們若在光明中行,如同神 在光明中,就彼此相交,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」(約翰一書1:7)
當我們未曾與雅偉神(和合本譯作耶和華,國內譯作雅威)相遇及接上前,是一個滿身罪污的軀體,在世上過活可說是毫無指望。但當我們願意被主光照、透過雅偉神差遣祂的愛子耶穌基督,捨身救贖,甘願走上十架路,藉著愛子耶穌傾流出來的寶血,洗淨我們一切的罪。雅偉神開展了一個救恩計劃給願意接受的人,並且內住在一切願意接受這救恩的人,即是信徒的心裡。
從今以後,我們不再為自己活,乃是為我們預備了這救恩計劃的雅偉神而活。因為我們絕不能靠我們個人的能力來承受這救恩計劃,乃是透過每天的新開始,把生命的主權交於雅偉神恩手當中,讓雅偉神掌管我們的生命,透過我們每天與雅偉神親近,並且每天進行靈修的工夫,與雅偉神相交,從舊生命改變過來。讓神話語光照我們。
自己使用電動輪椅行在街上,需要橫過馬路時,必須要遵照交通燈號的指示,正確地橫過馬路,這也是家人時常提點的。自己在街上所看到的景象並不如此。當自己準備橫過馬路時,通常會看到一些不同年齡階層的人士,在行人路等待橫過馬路的狀態,即使是沒有任何車輛經過,他們也照樣橫過馬路。每當自己看到這情況時,通常會以手勢指向行人過路燈,以提醒他們並不是橫過馬路的時間。通常都是失敗而回,只是一盡個人本份而已。
我們作為信徒活在世上,具有作鹽作光的作用。有些時候或會較其他人走得慢,甚至出現吃虧的情況。但細心思量後,每件事情如能按步就班地完成,總比因快得慢為佳,嚴重的更要承受沉重的後果,將會後悔也來不及了。安份守己是信徒們的責任,有如明光照耀在世上,讓眾多未有機會認識雅偉神的人,看到我們的好行為,與世人有所分別,更讓雅偉神的恩典和作為,因著我們這作流通管子的得以傳揚開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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